总则

目的

为规范集团内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下属单位。

集团各单位可以依据本制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或实施办法,报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各下属单位制定的具体办法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管理原则

各资产管理单位应坚持“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库存合理,责任到人;优化配置,提高效益;勤俭节约,加强维护”的管理原则。

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集团资产管理部门为集团资产的统筹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实物资产管理的统筹管理及协调工作;

(二) 负责根据实物管理需求组织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工作;

(三) 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与修订,建立健全集团实物资产管理体系,协调、监督各单位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集团内相关资产的合理配置及调配;

(四) 负责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类别的维护和各下属单位资产类别新增类别的审批;

(五) 负责组织集团年度资产盘点工作;

(六) 负责年度资产盘点处理方案的审核。

集团财务中心为资产账实情况的监查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配合实物资产管理部门门进行年度资产盘点工作;

(二) 负责对集团资产的账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 负责集团本部资产的财务核算;

各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门是本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根据公司业务和所管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并报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

(二) 负责实物管理工作,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岗位负责资产的维护及日常管理和盘点工作,负责监督资产使用情况;

(三) 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及调配;

(四) 负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对所管辖范围资产购置预算进行审核,按规定报批;

(五) 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部、公司总经理后,报集团审批。

各下属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公司资产账实情况的监查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年度资产盘点工作;

(二) 负责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 负责资产的财务核算。

资产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更新并维护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登记系统资产卡片信息、粘贴条码,定期或不定期与财务部进行实物与账面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签相符,即帐、签、物三项相符;

(二) 如遇需要新增资类别内容时,负责在资产入库之前向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类别新增申请,以便资产信息及时登记入库;

(三) 负责资产调配的具体执行,根据资产调配申请流程进行资产实物与资产清单的交接,并与接收的资产管理员核实,双方签字后备案。

(四) 负责所管辖范围的资产验收入(出)库、库存管理、调拨使用、组织维护维修、报损、报失、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 负责定期根据需要对资产进行盘查、清查、抽查工作;

(六) 集团本部及各下属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原管理员必须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并填写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报集团审核、备案后方可离职,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资产丢失的,将追究该资产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产使用人(部门、单位)是资产的使用保管方,主要职责是:

(一) 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二) 当资产发生变化如调拨、丢失、损毁等情况时,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告知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门,办理相关资产变动手续;

(三) 配合资产管理部门门做好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

信息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 负责根据管理需求对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持续优化、改进和日常维护;

(二) 负责根据需要对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 作为公用资产(宿舍资产、公用办公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公用资产的日产管理、维护及维修申请工作

资产的确认标准及分类

资产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价值较大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等,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低值易耗:价值较低的办公用品、工器具、包装物等不需要盘点管理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固定资产分类

(一) 略

低值易耗品分类

本制度仅对耐用型低值易耗品管理进行规范,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属消耗品由各公司按库存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耐用型低值易耗品分类参照固定资产分类,同类资产价值较低则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各下属单位可依据本公司管理需求在制定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中对分类进行细化。

资产增加及购置

资产的购置

(一)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安排资产购置。各公司在本年度预算内的资产购置前须报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门逐项审批,本年度预算外的固定资产按预算外业务请示流程报批。未经审核批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自行购置。对于未经审核批准私自购买的资产,资产管理部门门一律不予办理入库验收,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 资产购置需保证购置过程公开、透明;购置前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掌握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多家询价、比价、议价,根据各公司管理要求进行招投标采购,以保证所购资产质优价廉。

接受捐赠资产

接受捐赠的资产,由受赠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发票、资产管理部门门的验收入库凭据登记入账;没有取得发票的,应按市场价值估价入账,对于预计资产价值较高(500万元以上)的,应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自行建造资产

自行建造资产应视同独立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资产建造过程中,财务部门按照项目预算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完工后,工程建设部门应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门办理交接手续,资产成本为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财务部门据此确认资产入账价值。

接受投资资产

接受投资资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融资租入资产

融资租入资产需经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集团审批后方可办理。集团财务部凭批复的业务请示函和资产管理部门门的验收入库手续,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登记入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确认资产价值并登记入账。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资产

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资产的,应拟定交易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财务部门凭相关交易文件、资产管理部门门的验收入库手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相关规定确认资产价值并登记入账。

债务重组增加资产

债务重组换入资产,应根据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债务重组协议实施。取得的资产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取得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确认资产入账价值。

资产日常管理要求

资产管理要求

资产管理部门

(一) 资产管理部门门应加强库存管理,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并及时告之主管领导。

(二) 资产管理员负责维护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对资产的名称、数量,资产的占用情况即时更新,随时掌握库存资产的数量和变更情况等。

财务部门

财务部登记资产卡片中与账务处理相关的信息,如资产残值、折旧期限、摊销方法等

办公室

办公室作为公用资产的日常维护、保修负责人,负责公用资产的保修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的保管。

使用人

(一) 资产领用后不得私自调换使用人和存放地点,不允许私自拆分,如出现缺失、损坏由原资产使用人负责赔偿。

(二) 资产使用人,为资产第一责任人应对使用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资产第二责任人,因了解本部门资产情况,并对部门资产起到监督作用。

(三) 如资产使用人离职,需交回所使用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台账进行验收核实,验收无误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为该员工办理财务结算和离职手续。

(四) 资产管理工作应列入有关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各项管理活动中。

资产编号原则

资产领用及调拨

入库

(一) 外购资产到货后,采购人员应先到资产管理部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实物、发票及采购清单核对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合格后登陆资产管理系统录入资产卡片,录入信息包括:照片、资产类别、资产名称、SN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金额使用公司、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区域、存放地点、所属公司等。

(二) 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条码》并原则上贴于物品正面左侧上角。异形或正面不易粘贴物品可贴于商标位置与商标并列。耐用型低值易耗品也应粘贴《资产条码》。

(三) 资产中所附的发票复印件由资产管理部门门负责保管。

(四) 资产的保修卡、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由资产管理部门门编号进行统一保管,公用资产(如宿舍资产、公用办公资产)的保修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对规格、质量不合格的到库资产,资产管理员拒绝入库。

报销

经办人凭入库单和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入库单上须有资产管理员与经办人的共同签字,财务部方可办理报销。入库单作为必不可少的原始凭证。

资产的领用

资产管理员应在系统中完整填写《资产领用单》,并打印、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后领出。

资产内部调拨

(一) 集团本部及各下属单位之间的资产调拨,需向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提交《资产调拨》申请,申请须经集团资产管理员、各相关调拨单位资产管理员签确认,批准后才能办理调拨手续。

(二) 集团本部及各下属单位范围内的资产调拨不做账务处理,只需修改资产管理卡片相关信息如“管理公司”、“使用部门”、“使用人”,由调出方管理员填写《实物信息变更单》,并打印、调拨双方签字确认存档。

(三) 调拨的资产,由接收单位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年度盘点工作。

资产报损及报失

(一) 资产管理部门门应建立资产报损、报失清册,以作备查之需。

(二) 如因使用不善、保管不当或其它非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或丢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负有赔偿责任。

(三) 使用人(部门、单位)如发现资产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门门报损,由资产管理部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填写《清理报废单》报财务部、公司总经理后,报公司运营本部、集团审批,审批后如账目发生变化应与财务部门同步信息。

资产对外出借

资产对外出借无论时间长短,资产价值大小均需经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对外出借

资产对外出借须订立出借协议,对于资产价值较低、出借时间较短的,由借方出具借据,借据内容应注明资产借入时间、预计归还时间、损坏及丢失赔偿解决办法等。出借协议中借出方和借入方须签字盖章。

对内出借

资产对内出借,适用于借出时间较短、临时使用的情况,由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借出》、并打印、由借出人签字确认。

资产的后续支出

资产对外出借

后续支出

(一) 各公司的资产后续支出应列入当年的预算,并在预算额度内控制支付。

(二) 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资产成本,同时由资产管理员做《财务信息变更单》,修改其金额或所属公司,对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三) 已调拨的资产非资本性后续支出由使用单位负责,但资产的大修理、改造等资本性支出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资产处置

资产的出售

长期闲置、不需用或不适用的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门编制资产处置申请报告,报财务部、公司总经理后,报集团审批。根据审批意见,资产管理部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资产的对外捐赠

根据集团经营管理需要,对外捐赠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门按照董事会办公室的批示进行相关资产移交,资产管理部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以资产清偿债务

资产管理部门门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及时通知本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对外投资

资产管理部门门根据投资协议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及时通知本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报废

(一)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报废

1、 资产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经相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门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

2、 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并提足折旧,经相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门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

3、 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4、 因火灾、风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力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资产毁损不可修复的;

5、 由于设计、施工、制造技术不过关,质量低劣或使用不当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且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而中途报废的资产;

(二)报废审批流程

1、 资产报废应在年度资产盘点结束后进行,各下属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年度内酌情进行报废。

2、 报废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门统一发起线下报废流程,由各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门、使用部门填写《清理报废》报相关技术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门、单位财务部门、总经理审核后。

3、 资产报废处理后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门及时对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账务进行更新,如为IT设备等可部分再利用资产,该资产可交由技术部门作为备件处理。

资产盘点

资产盘点时间、范围及权责

(一) 每年X月-X月,由集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集团财务中心、各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门及各下属单位财务部门配合进行资产全面清查。

(二) 资产管理部门门负责本公司在库及在用的全部资产,包括本公司所有采买后再用、库存的资产和其他单位调剂到本公司的资产。

(三) 财务部门配合完成固定资产账实相符部分的对账工作。

(四) 各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门将经本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盘点报告,提交至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报备,由集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写年度盘点总报告,报集团总裁审批。

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置

(一) 对于盘点中盘盈的资产,应查明原因,报集团备案后按照帐外资产进行管理;

(二) 对于盘点中盘亏的资产,资产管理部门门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资产管理部门门填写《清理报废单》,经财务部门及本公司负责人共同签署拟处理意见报集团审批。财务部门根据集团批准的处理意见,上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 正常使用的资产,资产管理员根据盘点结果,提交到系统上,修正资产卡片信息,如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区域、存放地点等。

资产账务处理

资产确认

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资产初始计量

(一)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外购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应当按照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三)自行建造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四)应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五)投资者投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资产折旧

(一) 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资产和单独计价入帐的土地外,其他资产均应按期计提折旧。

(二) 企业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资产,从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资产,当月照提折旧。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三) 资产折旧一律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四) 资产计提的折旧应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处置

(一)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出售、转让、报废资产或发生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将发生的资产后续支出计入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